搜索

结婚登记注意事项整理

收藏 分享 2010-1-18 17:36| 发布者: 天津妈网客服| 查看数: 1236| 评论数: 0

结婚登记注意事项整理,以下资料由天津妈妈网(www.tjmama.com)网友白色简单搜集整理。
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的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三张2寸近期合影免冠彩色照片;   
4.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一、受理部门: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部门职责:实施本辖区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依据婚姻登记档案,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三、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四、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五、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以及注意事项:
1.本人的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三张2寸近期合影免冠彩色照片;
4.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六、登记程序: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七、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收费标准 :工本费9元

以上资料由天津妈妈网(www.tjmama.com)网友白色简单搜集整理

最新评论

相关分类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3582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10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